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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红河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4起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问题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3年08月31日18时40分  作者:佚名  来源:本站原创  编辑:管理员  阅读次数:15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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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云南省红河州红河县林业和草原局临聘保卫人员陈拉伟等3人骗取国家退耕还林补助金等问题。陈拉伟、李某昌(另案处理)利用李某昌审批退耕还林项目、检查验收退耕还林工程和审批兑付退耕还林补助金等职务上的便利,与红河县乐育镇龙车村党总支比自村党支部原书记李祖斗、李祖斗之子李约高共谋,采取虚报等手段,以他人名义合伙骗取国家退耕还林补助资金人民币118.686万元,其中陈拉伟非法占有38.84万元、李祖斗非法占有41万元、李某昌非法占有38.84万元。2023年8月4日,陈拉伟、李祖斗、李约高受到开除党籍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2023年8月7日,陈拉伟、李祖斗、李约高涉嫌贪污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云南省红河州红河县第二中学党总支书记、校长杜桄精等2人违规挤占食堂伙食费问题2017年5月至2022年6月,杜桄精在担任红河县第二中学党总支书记、副校长、校长期间,红河县第二中学召开校务会议研究决定,向聘用的12名蓝盾保安公司安保人员,每人每月补助100元伙食费,补助费用通过学校食堂教职工充值系统打到安保人员饭卡。会后,主持校总务处工作的副主任李安奇根据校务会决议,在安保人员未实际缴纳伙食费的情况下,违规用师生缴纳的伙食费补助安保人员共计9.45万元伙食补助。2023年8月4日,杜桄精、李安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云南省红河州红河县自然资源局矿政股负责人邱红祥违规为他人办理行政审批手续提供帮助并谋取利益的问题2017年至2023年1月,邱红祥在担任红河县自然资源局(原红河县国土资源局)矿政股负责人期间,利用对矿产资源管理、登记、审批等的职务便利,多次违规为多家企业在办理采矿许可证延续、矿业权审批、年检、变更、延续,采矿权新立等方面提供帮助,为企业谋取利益,并多次收取多家企业法定代表人所送财物共计105.1万元。另外,邱红祥还存在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礼品、礼金,折合人民币共计4.357万元的违纪问题。2023年8月8日,邱红祥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2023年8月9日,邱红祥涉嫌受贿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云南省红河州红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原党组书记、局长许永存违规私分培训费用等问题2018年10月至2019年12月,经时任红河县市管局党组书记、局长许永存同意,红河县市管局与红河州康辉职业培训学校签订组织全县药品、医疗器械从业人员开展培训的《培训合作协议》,协议约定以三七比例分成行政许可依法收取的培训费用。2018年12月31日,红河州康辉职业培训学校将培训收入9.3万元扣除培训产生的成本后按约定进行分成,其中红河县市管局分得4.65万元。红河县市管局将该笔费用用于公务用车车辆维修、保养和保险费,征订报刊杂志费,水电费及三村市管所业务用房建设工程欠款等费用开支。2023年7月26日,许永存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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